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》于2023年5月1日正式生效。新法相较旧法做出诸多调整,例如明确附加购物链接等购物方式的种草、评测属于广告且应标注“广告”;禁止在用户搜索政务服务信息时出现竞价广告;直播带货可能被定性为广告等,对互联网广告业务合规具有重大影响。逐条精解新法,应成为相关企业合规管理的必修课。
来源:上海律协文化传媒业务研究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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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律协文化传媒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 “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》逐条精解”讲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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